算法透明公开
先说个事儿:前两年帮一个客户变更经营范围,系统直接驳回,理由是“行业表述不规范”。客户急了:“我写的‘互联网信息服务’怎么不规范了?隔壁公司就这么写的!”我跑去市场监管局问,工作人员挠头说“算法定的规则,具体啥标准我们也不太清楚”。您看,这问题就来了——如果连监管人员都搞不懂算法的审核逻辑,企业怎么可能合规? 算法不透明,本质上就是“黑箱操作”,既容易滋生权力寻租,也让企业无所适从。 《数字政府建设蓝皮书(2023)》早就指出,算法透明是防范滥用的第一道防线。市场监管局的注册算法,不能是“商业秘密”,更不能是“少数人的专利”。我理解担心算法公开会被“钻空子”,但您反过来想:真正想搞鬼的人,靠逆向工程就能破解不透明的算法;反而是老实企业,不知道规则在哪里,更容易踩坑。比如某省市场监管局2022年试点“算法说明书”,把注册审核的条件、流程、权重(比如“地址真实性占30%”“经营范围匹配度占20%”)都公布在官网,还用大白文解释“为什么‘科技推广’后面不能加‘保健品销售’”。结果呢?企业首次通过率从65%涨到89%,申诉量下降了70%——透明不是漏洞,而是让规则在阳光下运行,反而减少了误解和对抗。 当然,公开不是“把代码贴出来”,而是“把规则说明白”。我建议分三步走:第一,发布《企业注册算法审核规则白皮书》,把核心指标(如身份核验、地址核查、经营范围限制)列清楚,最好配上案例,比如“为什么‘办公用房’必须是商用性质,住宅地址怎么备案”;第二,建立“算法规则听证会”制度,每季度邀请企业、中介机构、律师代表一起讨论规则调整,去年杭州市场监管局这么干,把“外卖平台个体户注册”的算法规则改得更灵活了,外卖小哥叫好声一片;第三,开发“算法自查工具”,让企业在提交申请前先模拟审核,看看哪里不符合要求,就像我们注册前给客户做的“合规预检”,能省去不少来回折腾的时间。 说到底,算法透明的核心是“让监管看得见,企业摸得着”。我见过有的地方搞“算法沙盒”,在正式上线前让企业试用,收集反馈调整规则,这种做法就很好。毕竟,注册算法不是用来“卡脖子”的,而是用来“抬轿子”的——让创业者知道“怎么做能成”,而不是“为什么不行”。
可能有人会说:“算法公开了,‘职业注册人’(就是专门帮人注册空壳公司的人)不就更有针对性了吗?”这话有一定道理,但我觉得是因噎废食。去年深圳市场监管局做过一个实验:把注册算法规则完全公开,同时加强数据核验,结果“职业注册人”的通过率反而下降了40%——因为他们发现,靠“包装信息”蒙混过关越来越难了。这说明什么?透明不是“放任不管”,而是“透明+严管”的组合拳。就像考试,把考试大纲公开了,学生才能针对性复习,但作弊照样会被抓,关键看监考严不严。 另外,算法透明还得考虑“差异化”。小微企业、个体户和大型企业的注册需求不一样,算法规则是不是也应该有所区分?比如对小微企业,“经营范围”可以适当放宽,允许“一照多证”;对涉及高危行业(如食品、危化品)的企业,算法就要自动触发“人工复核”。我帮一个食品客户注册时,系统就提示“经营范围含‘预包装食品销售’,需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”,这种“透明+精准”的引导,比一刀切的审核好多了。 总之,算法透明不是选择题,而是必答题。只有让规则“看得懂、摸得着、能预期”,企业才能少走弯路,监管才能有的放矢。
数据核验强化
聊完透明,再说说数据核验——这可是防止算法滥用的“命门”。您想啊,算法再智能,输入的数据是假的,输出结果能靠谱吗?我见过最离谱的案子:一个人用同一个身份证,在3天内通过“批量注册算法”在同一个办公地址注册了15家公司,都是“科技咨询”“文化传播”这类空壳公司,目的就是为了虚开发票。后来查出来,他用的地址是“虚拟地址”,身份证信息是从黑市买的,算法当时只核验了“身份证号和地址是否匹配”,没去公安系统确认人是否真实存在。 数据核验的漏洞,就是算法滥用的“后门”。过去各部门数据像“孤岛”,市场监管局核验身份得跑公安,核验地址得跑住建,核验经营范围得跑市场监管总局,数据不同步,算法自然容易“踩坑”。但现在不一样了,国家大力推进“跨部门数据协同”,公安的“人口信息库”、税务的“纳税信用库”、银行的“开户信息库”都能实时对接。我去年帮一个客户注册,系统自动弹出提示:“该法人代表名下有3家失信企业,需人工审核”——这就是数据核验的威力。 具体怎么强化数据核验?我觉得得抓住三个关键:身份、地址、经营范围。 先说身份核验。现在很多地方搞“人脸识别+活体检测”,但光这个还不够。我建议增加“历史行为核验”:比如这个人过去注册过多少家公司,有没有被吊销过执照,有没有涉及失信被执行人。浙江市场监管局的“企业注册智能核验系统”就厉害了,能把申请人的“身份信息+工商历史+司法风险+纳税记录”四维数据融合,一旦发现“高危特征”(如1个月内注册5家公司),算法直接拦截并推送预警。去年这个系统就堵住了2000多起“身份冒用注册”案件。 再说说地址核验,这可是“重灾区”。很多“职业注册人”专门搞“地址包装”,用虚拟地址、集群地址注册公司,然后失联。我之前遇到一个客户,提供的“办公地址”后来发现是快递驿站,上门核查时驿站老板都蒙了:“我这儿哪有家公司啊?”后来我们建议市场监管局推广“地址动态核验”:注册后3个月内,系统会随机上门核查,或者要求企业提交“水电费缴费凭证”“场地租赁合同”等证明。深圳还搞了个“地址信用码”,真实地址给“绿码”,虚拟地址给“红码”,企业注册时一看地址码,心里就有数了。 最后是经营范围核验。过去企业自己填经营范围,经常出现“超范围经营”或者“打擦边球”的情况。现在算法可以通过“标准行业分类库”自动匹配,比如企业想填“医疗器械销售”,算法会提示“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”;想填“食品互联网销售”,会提示“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”。北京市场监管局还搞了个“经营范围自主申报智能辅助系统”,企业填关键词后,系统会推荐规范的表述,避免“穿马甲”经营。 数据核验的核心是“让数据说话,用数据管人”。我常说:“算法是大脑,数据是血液,血液不干净,大脑再聪明也会犯糊涂。”现在国家“一网通办”平台已经打通了40多个部门的数据,关键是要把这些数据“用起来”,让注册算法能实时调用、交叉验证。比如银行的开户信息,就能和市场监管的注册信息比对——如果注册地址和开户地址不一致,算法就该警惕了;税务的纳税申报数据,能反映企业是否真实经营,长期零申报的公司,算法可以标记为“重点监管对象”。 当然,数据核验也得注意“隐私保护”。不能为了核验把企业家的个人信息都“扒个底朝天”,得在“必要”和“最小”之间找平衡。比如“人脸识别”只能用于身份核验,不能用来分析企业家的消费习惯;地址核验只能确认“地址是否存在”,不能随意泄露地址的具体位置。去年上海市场监管局就出台了《企业注册数据安全管理办法》,明确数据使用的范围和权限,这个做法值得推广。
动态监测预警
企业注册完了就完事了吗?当然不是。很多算法滥用是在“注册后”发生的——比如用“空壳公司”虚开发票、“僵尸企业”逃避债务、“关联公司”搞垄断。如果只盯着“注册环节”,算法监管就会“漏网”。我见过一个案子:某团伙注册了50家“科技服务公司”,注册时提供的地址、人员都是真实的,但注册后立马“失联”,既不报税也不年报,就是用来“洗钱”。市场监管局直到半年后开展“僵尸企业”清理才发现,但早就晚了——钱早就转走了。 注册监管不能“一锤子买卖”,得“全生命周期动态监测”。就像种庄稼,不能只管播种,不管除草施肥。算法得在“注册-运营-注销”每个环节都“睁大眼睛”,一旦发现异常,及时预警。 动态监测的关键是“建立风险模型”。什么算异常?比如“短期内大量注册同类公司”“同一控制人注册多家经营范围高度重合的企业”“注册后长期零申报且无经营活动”。浙江市场监管局的“企业风险预警系统”就厉害了,它设置了100多个风险指标,能自动给企业打分(0-100分,分越高风险越大)。去年系统预警到一家“贸易公司”,注册3个月内有50笔大额进账,但都是“资金快进快出”,且没有对应的合同和发票,系统直接推送税务部门核查,最后查出来是虚开发票案,涉案金额2000多万。 除了“企业级监测”,还得搞“行为级监测”。比如“职业注册人”的注册行为,他们通常有固定模式:用同一个IP地址注册、用相似的经营范围、预留的手机号都是“一机多号”。市场监管局可以通过算法识别这些“行为指纹”,建立“高危注册人数据库”。深圳去年就通过这个方法,抓获了一个20多人的“职业注册团伙”,他们用100多个身份证注册了300多家空壳公司,专门骗取创业补贴。 动态监测还得“主动出击”,不能等出了问题再补救。比如对“新注册企业”,算法可以设置“观察期”:注册后3个月内,如果出现“地址异常”“税务异常”“社保异常”,系统自动触发“现场核查”;对“变更经营范围”的企业,算法要重点核验“是否涉及前置审批”,比如从“贸易”变“食品销售”,就得提醒企业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。我帮一个客户变更经营范围时,系统就提示“经营范围含‘餐饮服务’,需提交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,否则不予变更”,这种“事中预警”比“事后处罚”效果好多了。 动态监测的核心是“让算法成为‘千里眼’和‘顺风耳’”。现在企业数量太多,靠人工根本盯不过来,必须靠算法自动抓取、自动分析、自动预警。但算法也不是万能的,得“人机结合”——系统预警后,监管人员得及时跟进核查,不能只看“预警数量”,不管“预警质量”。去年我听一个市场监管局的同志说,他们系统每天预警1000多条,但人手不够,只能处理200多条,剩下的就“过期”了。这不行,预警不是“摆设”,得有“响应机制”,比如设置“预警分级”,高风险的24小时内核查,中风险的一周内核查,低风险的定期抽查,这样才能保证监测效果。 另外,动态监测还得“与时俱进”。现在骗子的手段也在升级,比如用“AI换脸”冒充身份注册,用“区块链技术”洗钱,算法也得跟着升级。我听说有些地方已经在试点“AI监管算法”,能识别视频中的“真人特征”,判断是不是“深度伪造”;还有的用“区块链存证”,把企业的注册信息、经营数据都上链,一旦篡改就能立刻发现。这些技术听起来很玄乎,但核心逻辑就一个:用更智能的算法,应对更狡猾的滥用。
协同监管机制
聊了这么多,您可能发现一个问题:防止算法滥用,光靠市场监管局“单打独斗”根本不行。比如“身份冒用注册”,得靠公安部门提供身份信息;“虚开发票”,得靠税务部门核查资金流;“网络诈骗”,得靠网信部门监测网站信息。我之前处理过一个案子:一个人用虚假身份证注册了“投资公司”,然后通过“智能算法”在短视频平台发布“高收益理财”广告,骗了200多万。市场监管局发现公司信息异常后,联合公安、网信、金融监管局一起行动,才把人抓住,钱也追回来了一部分。 协同监管是破解“算法滥用”的“必答题”,不是“选答题”。现在各部门都有自己的“数据孤岛”和“监管系统”,如果不打通,算法就会变成“睁眼瞎”。比如市场监管局核验企业地址时,住建部门有“房屋产权登记数据”,市场监管部门却调取不了;税务部门发现企业“长期零申报”,想告诉市场监管局,但数据不通,就可能让“僵尸企业”长期存在。 怎么建立协同监管机制?我觉得得从“信息共享、联合执法、信用共管”三个方面入手。 首先是“信息共享”。国家已经建成了“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公示系统”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,但数据还不够“实时”和“全面”。我建议把“企业注册全量数据”和公安、税务、银行、人社、法院等部门的数据“全量对接”,实现“一次采集、多方复用”。比如企业注册时,市场监管部门采集的“身份信息、地址信息、经营范围”,公安部门可以直接用于身份核验,税务部门用于税种核定,人社部门用于社保开户,不用企业重复提交材料。浙江搞的“企业开办‘一件事’”平台就很好,企业在一个平台提交信息,数据自动推送给12个部门,效率提升了80%。 其次是“联合执法”。对跨部门的“算法滥用”案件,得建立“一案多查”机制。比如发现“空壳公司虚开发票”,市场监管局负责吊销执照,税务部门负责追缴税款和罚款,公安部门负责抓人,银行负责冻结账户。去年广东就搞了个“打击虚开骗税联合指挥部”,市场监管、税务、公安、海关等部门派专人驻点办公,数据共享、线索互通,3个月就破获了12起大案,涉案金额上亿。这种“攥指成拳”的力度,比单打独斗强多了。 最后是“信用共管”。企业的“失信行为”应该“一处失信、处处受限”。比如企业因为“虚假注册”被市场监管局处罚,这个信息应该同步到“信用中国”网站,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能看到,税务部门在评定纳税信用等级时也会参考。我见过一个客户,因为早期注册时用了“虚假地址”,被列入“经营异常名录”,后来想申请高新技术企业,结果因为“信用不良”没通过。这就是“信用共管”的作用——让失信企业“寸步难行”。 协同监管的核心是“打破壁垒、形成合力”。现在各地都在搞“数字政府”,关键是要把“数字”和“监管”结合起来,让数据“跑起来”,让部门“动起来”。我常跟中介机构的朋友说:“别再想着‘找关系’‘走后门’了,现在数据这么透明,协同监管这么严,老实做人、踏实做事才是王道。” 当然,协同监管也得注意“权责清晰”。不能因为“联合”就“推诿”,比如企业注册后失联,到底该市场监管局找,还是该税务部门找?得明确“首责部门”和“协同责任”。我建议建立“协同监管责任清单”,每个部门负责什么环节、承担什么责任,写得清清楚楚,避免“踢皮球”。
违规惩戒升级
聊了这么多技术手段,最后还得说说“惩戒”——毕竟违法成本低,是算法滥用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。我见过一个“职业注册人”,注册了20多家空壳公司,被市场监管局发现后,每家只罚了1万块,总共20万,但他靠虚开发票赚了200多万,相当于“罚点小钱,赚大便宜”。后来他甚至变本加厉,继续注册空壳公司。您看,这种“违法成本低”的惩戒,怎么可能遏制算法滥用? 惩戒必须“长牙带刺”,让违法者“痛到不敢再犯”。现在《公司法》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对虚假注册的处罚,主要是“罚款”“吊销执照”,但对“背后的利益链条”打击不够。我建议从“罚款、信用、资格、刑事”四个方面升级惩戒力度。 首先是“罚款加码”。现在的罚款标准太低了,比如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》规定,虚假注册的罚款是“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”。我建议根据“违法情节”分级罚款:情节较轻的,罚款5万-20万;情节严重的,罚款20万-50万;情节特别严重的,罚款50万-100万,并没收违法所得。去年浙江对一家用“虚假地址”注册100多家公司的企业,就罚了200万,还追缴了所有违法所得,这种“罚到肉疼”的惩戒,才能起到震慑作用。 其次是“信用惩戒”。除了列入“经营异常名录”,还应该把“虚假注册”纳入“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”,实施“信用约束”。比如限制企业法定代表人、负责人“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高管”,限制企业“参与政府采购、工程招投标”,限制其“获取政府补贴、资金支持”。我帮一个客户做信用修复时,就因为“虚假注册”被列入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,修复花了整整一年,期间企业连银行贷款都贷不下来。这就是“信用惩戒”的威力——让违法者“一处失信,处处受限”。 然后是“资格惩戒”。对“职业注册人”“中介机构”参与虚假注册的,要吊销其“营业执照”“执业许可证”,并“行业禁入”。比如给企业注册提供“地址包装”“身份代持”的中介机构,一旦查实,市场监管局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,行业协会也可以将其“除名”。去年深圳就吊销了3家“提供虚假注册服务”的中介机构的执照,并在行业内通报,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。 最后是“刑事打击”。对“利用算法批量注册空壳公司进行诈骗、洗钱、虚开发票”等犯罪行为,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比如《刑法》里的“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”“骗取贷款罪”“洗钱罪”,都可以适用。我之前处理过一个案子:一个团伙用“算法批量注册”200多家空壳公司,虚开增值税发票金额上亿,最后7名主犯分别被判了3-10年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这种“刑事打击”的震慑力,是行政处罚比不了的。 惩戒的核心是“让违法成本高于违法收益”。我常说:“监管不能‘手软’,对违法者‘手软’,就是对守法者‘残忍’。”现在很多地方都在搞“首违不罚”,但“首违不罚”不等于“违法不罚”,而是针对“情节轻微、及时改正”的行为。对于“利用算法滥用”这种主观恶意大、社会危害大的行为,必须“严惩不贷”。 当然,惩戒也不是“一刀切”,得“过罚相当”。比如小微企业因为“不懂规则”导致虚假注册,只要及时改正,可以“从轻处罚”;但对于“明知故犯”“屡教不改”的,必须“顶格处罚”。我建议市场监管局建立“违法情节裁量标准”,明确什么情况“从轻”、什么情况“加重”,让惩戒有“尺子”可依,避免“随意执法”。
技术伦理约束
聊了这么多“硬监管”,最后还得说说“软约束”——技术伦理。算法毕竟是人写的,如果开发者没有“伦理意识”,算法就可能被“设计”出来用于滥用。我听说有些科技公司为了“抢市场”,专门给“职业注册人”开发“批量注册工具”,号称“10分钟注册100家公司,保证通过审核”,还教他们怎么“包装信息”。这种“算法黑产”,比个人滥用危害更大。 技术伦理是算法监管的“底线”,不能让“技术中立”成为“作恶借口”。算法不是“法外之地”,开发者和使用者都得有“伦理红线”。 首先,得建立“算法伦理审查机制”。市场监管局的注册算法,在上线前必须经过“伦理审查”,重点审查“是否公平”“是否透明”“是否侵犯隐私”。比如算法会不会对“小微企业”有“隐性歧视”?会不会因为“地域差异”导致审核标准不一?会不会过度收集“企业敏感信息”?我建议成立“算法伦理委员会”,由市场监管、法律、技术、伦理专家组成,对算法进行“体检”,不合格的不能上线。去年上海市场监管局就搞了“算法伦理审查试点”,对3个区的注册算法进行审查,发现2个算法存在“地域歧视”问题,及时调整了规则。 其次,得规范“算法开发者”的行为。给市场监管局提供注册算法的科技公司,必须签署“算法伦理承诺书”,承诺“不开发用于虚假注册的工具”“不向违法者提供算法漏洞”。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建立“算法开发者信用档案”,对“违规开发者”纳入“黑名单”,禁止其参与政府项目。我还建议对“注册算法”实行“备案制”,开发者不仅要备案算法代码,还要备案“伦理审查报告”,接受社会监督。 最后,得加强“算法伦理教育”。对市场监管局的监管人员、企业的注册专员、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,都要开展“算法伦理培训”,让他们知道“算法能用在哪,不能用在哪”。我去年给中介机构做培训时,有个学员问我:“客户让我用‘虚拟地址’注册,算法审核能过,我该不该做?”我当时就告诉他:“算法能过不代表合规,一旦出事,你要承担连带责任。咱做中介的,得有‘伦理底线’,不能为了赚钱什么都做。” 技术伦理的核心是“让算法向善,技术服务于人”。算法本身没有对错,关键看“谁用”“怎么用”。就像刀,可以用来切菜,也可以用来伤人。注册算法应该是“创业者”的“助推器”,而不是“违法者”的“作案工具”。我常跟年轻同事说:“咱们做监管的,不仅要懂技术,更要懂‘人心’——知道企业需要什么,知道社会反对什么,才能让算法用得‘正’、用得‘稳’。” 当然,技术伦理不是“喊口号”,得有“硬措施”。比如建立“算法伦理投诉举报平台”,让企业、群众可以对“算法滥用”进行举报,查实的给予奖励。去年浙江就通过这个平台,举报了5起“算法歧视”案件,都及时处理了。 ## 总结 聊了这么多,其实核心就一句话:防止公司注册算法被滥用,得靠“技术+制度+伦理”三管齐下,让算法在阳光下运行,在监管下规范。算法透明公开是前提,让企业知道“规则是什么”;数据核验强化是基础,让输入的数据“真、准、全”;动态监测预警是关键,让异常行为“早发现、早处置”;协同监管机制是保障,让部门之间“聚合力、无死角”;违规惩戒升级是手段,让违法者“付代价、长记性”;技术伦理约束是底线,让算法开发“有良知、守规矩”。 14年注册经验告诉我,监管不是“限制创新”,而是“护航创新”。就像开车,交通规则限制的是“超速、闯红灯”,但保障的是“所有人的安全”。注册算法也是一样,规范它、约束它,才能让真正想创业的企业家少走弯路,让市场环境更公平、更有序。未来随着AI、区块链技术的发展,注册算法会越来越智能,但“技术向善”的初心不能变。我坚信,只要监管部门、企业、开发者一起努力,算法就能成为市场秩序的“守护者”,而不是“漏洞制造者”。 ## 加喜财税企业见解 在加喜财税14年的企业注册服务中,我们深刻体会到算法合规对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。我们不仅协助客户完成注册流程,更主动配合市场监管局的监管要求,建立了一套“三级信息核验机制”:一级核验客户提供的身份、地址等基础信息;二级通过国家数据共享平台交叉验证;三级对高风险客户进行实地走访。同时,我们定期组织员工参加“算法合规培训”,确保每位专员都能识别“虚假注册”“地址包装”等风险行为,拒绝为违法者提供便利。我们认为,企业注册算法的规范,需要监管机构、企业和中介机构三方共同努力——监管部门制定清晰规则,企业坚守合规底线,中介机构发挥“过滤网”作用,才能让算法真正服务于实体经济,助力创业者行稳致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