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监事会与总经理在股份公司中如何协调工作? 在加喜财税的12年里,我见过太多公司因为监事会和总经理“各吹各的号”,最后闹得内耗严重、发展停滞的案例。记得2019年服务的一家机械制造企业,监事会认为总经理采购流程不透明,频繁发函质疑;总经理则觉得监事会“瞎指挥”,影响效率,结果年度利润下滑了15%。其实,监事会和总经理不是“对立面”,而是“车之两轮、鸟之双翼”,协调好了,公司才能跑得稳、飞得高。股份公司的治理结构里,监事会代表股东监督“三会一层”,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,两者看似“监督与被监督”,实则目标一致——都是为了公司长期发展。但现实中,信息不对称、职责模糊、沟通不畅等问题,常常让两者“擦枪走火”。今天,我就结合14年注册办理经验,从5个关键方面聊聊,怎么让这两股力量拧成一股绳。

职责边界厘清

《公司法》第53条和第49条写得明明白白:监事会检查公司财务,监督董事、高管履职,对违规事项提出异议;总经理则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,主持公司日常经营。法律条文看似清晰,但实践中,“监督”和“执行”的边界总像隔着一层纱——比如总经理制定年度经营计划时,监事会要不要提前介入?监事会发现采购价格异常,是直接叫停还是先找总经理沟通?去年我帮一家新能源企业梳理治理结构时,就遇到这种“模糊地带”:监事会认为总经理未通过董事会同意就签了500万的设备租赁合同,涉嫌“重大决策越权”;总经理则觉得“日常经营自主权”被侵犯,双方吵得不可开交。说白了,就是法律只给了“权力清单”,没给“责任清单”,导致双方都觉得自己有理。

监事会与总经理在股份公司中如何协调工作?

要解决这个问题,得把“纸面上的职责”变成“可操作的条款”。我们通常建议企业制定《监事会与总经理权责指引》,用“内部控制矩阵”把决策事项分成“战略类”“战术类”“执行类”三类:战略类(如并购、重大投资)由董事会决策,总经理执行,监事会全程监督;战术类(如年度预算、部门调整)由总经理牵头制定,监事会提前审核合规性;执行类(如日常采购、人员招聘)总经理全权负责,监事会事后抽查。比如某上市公司就规定,总经理单笔超过300万的合同,需提前3个工作日抄送监事会,监事会若有异议,需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,否则视为默认。这样一来,总经理知道“哪些事要报备”,监事会明白“哪些能插手”,自然少了摩擦。

还有个容易被忽视的点:监事会的“监督”不是“代行管理”。我曾遇到过一个极端案例:某监事长觉得销售总监能力不行,直接要求总经理撤职,理由是“高管任免属于监督范畴”。这显然越界了——监事会可以监督总经理的任免程序是否合规,但不能直接干预总经理的用人权。所以,权责划分时一定要守住“底线”:监事会不参与具体经营决策,不干预总经理的日常管理,只关注“合规性、真实性、风险性”;总经理则不能以“经营自主”为由,规避监督,比如故意隐瞒重大经营风险。就像开车,司机(总经理)负责方向盘和油门,安全员(监事会)负责提醒路况,但安全员不能抢方向盘,司机也不能无视红灯——各司其职,才能安全到达目的地。

沟通机制构建

很多企业把“沟通”当成“开个会”,但监事会和总经理的沟通,绝不止于“季度汇报”那么简单。我见过一家企业,监事会和总经理一年就开两次会:一次是年初汇报计划,一次是年底述职评议,平时连电话都不打。结果呢?总经理觉得监事会“高高在上,不接地气”,监事会认为总经理“报喜不报忧,藏着掖着”。后来这家企业出了事——子公司虚增利润,监事会完全不知情,直到年报审计才暴露,股价直接腰斩。所以说,没有“常态化沟通”,监督就是“盲人摸象”。

有效的沟通机制,得有“固定渠道”和“灵活方式”结合。固定渠道包括“季度联席会议”“月度经营分析会”“临时沟通会”:季度会由总经理汇报经营目标完成情况、财务数据、重大事项,监事会反馈监督中发现的问题;月度会聚焦具体业务,比如销售回款、成本控制,双方对数据“掰扯清楚”;临时会则针对突发情况,比如重大诉讼、政策变化,随时碰头。去年我服务的某医药企业,就建立了“双周沟通日”:总经理和监事长每两周固定1小时,不设议题,随便聊——上个月聊到“新药研发投入大,现金流紧张”,监事会立刻联想到关联交易风险,建议总经理提前制定应对方案,避免了后续的监管问询。这种“非正式”的沟通,反而能打破“监督者”和“执行者”的心理隔阂。

除了线下见面,信息化工具能让沟通“实时化”。现在很多企业用“共享办公平台”或“ERP系统”,把经营数据、合同审批、审计报告都放上去,设定权限:总经理能看到全数据,监事会只能看“监督模块”(如财务异常、关联交易)。某科技公司还开发了“监督意见跟踪系统”:监事会发现问题后,在系统里提交《监督建议单》,总经理需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整改措施,完成后系统自动提醒监事会核查——全程留痕,避免了“你说你的,我干我的”。说实话,干我们这行见得多了,很多矛盾都是“信息差”闹的——总经理觉得“我都说了”,监事会觉得“你根本没讲清楚”。有了数字化工具,信息对称了,沟通自然顺畅了。

监督与执行协同

一提到“监事会监督”,很多人第一反应是“挑毛病、找茬”,但在我看来,好的监督应该是“帮手”而不是“对手”。我曾帮一家食品企业做内控审计,发现仓储损耗率高达8%,监事会直接发了《整改通知书》,总经理却觉得“仓库管理是执行层面,监事会越界了”。后来我建议双方坐下来分析:损耗高是因为员工操作不规范,还是仓储系统有问题?结果发现是温控系统老化导致的。总经理牵头换系统,监事会协调供应商验收,3个月后损耗率降到3%,还节省了20万的成本。这件事让我明白:监督不是“事后追责”,而是“事中护航”——监事会发现问题的“病灶”,总经理负责“对症下药”,才能让公司少“生病”。

要让监督和执行“同频共振”,得建立“联合监督”机制。比如监事会开展专项审计时,邀请总经理或其指定人员参与,既能让监事会了解实际经营情况,也能让总经理感受到“监督是为了改进”。某制造企业搞“安全生产联合检查”,监事会查制度执行情况,总经理带队查现场隐患,检查后一起开“复盘会”,制定整改清单——去年这家企业实现了“零安全事故”,比行业平均水平低5个百分点。还有“风险预警协同”:监事会建立“风险数据库”(如市场风险、法律风险、财务风险),每月更新发给总经理,总经理在经营决策中优先规避这些风险。就像开船,监事会负责“雷达预警”,总经理负责“调整航向”,才能避开暗礁。

执行反馈是协同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监事会提出监督意见后,总经理不能“收到就完事”,必须“事事有回音”。我见过一个企业,监事会2022年提出“加强应收账款管理”,总经理回复“已安排财务部跟进”,但直到2023年还没任何措施,监事会再次发函,总经理才敷衍了事。结果呢?坏账率从5%飙升到12%,利润直接少了800万。所以,我们要求客户建立“整改闭环机制”:总经理收到监督意见后,需在5个工作日内制定《整改方案》,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;监事会每周跟踪进度,完成后进行“现场核查”;整改结果纳入总经理年度考核,占比不低于10%。这样一来,总经理才会真正重视监督,而不是把监督意见当“耳旁风”。

冲突化解路径

监事会和总经理目标一致,但立场不同,冲突难免——就像夫妻,过日子哪有勺子不碰锅沿的?我见过最激烈的冲突,是某房地产公司的监事会和总经理在“是否降价卖房”上吵翻了:监事会认为“降价会影响品牌价值,还可能引发老业主维权”,总经理则觉得“资金链快断了,不降价就得破产”,双方在董事会上拍桌子,最后项目延误了3个月,损失上亿。其实,冲突不可怕,可怕的是“不会解决冲突”。很多时候,冲突不是“对错问题”,而是“立场问题”“信息问题”“利益问题”。

化解冲突,先得“冷处理”,别让情绪上头。我们建议企业建立“冲突冷却期”:双方发生分歧时,先暂停争论,给24小时的“冷静期”。期间可以各自收集数据、找专业咨询,避免“拍脑袋决策”。去年我服务的一家零售企业,总经理想开100家社区店,监事会认为“扩张太快,供应链跟不上”,双方僵持不下。后来我们建议“冷却3天”,总经理带团队做了市场调研,发现社区店坪效只有商超的60%;监事会也咨询了行业专家,确认“供应链确实跟不上”。冷静下来后,双方调整为“先开10家试点店,验证模式后再扩张”,既控制了风险,也没错过机会。说白了,“冲动是魔鬼”,先让情绪降温,理性才能上场。

第三方介入是“破冰利器”。当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,需要“中立的声音”来调解。这个第三方可以是独立董事、董事会下设的“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”,或者外部专业机构(如律所、会计师事务所)。某互联网公司就遇到过“监事会否决高管股权激励计划”的冲突:监事会认为“业绩指标定得太低,损害股东利益”,总经理则觉得“指标太高,没人能完成”。后来我们请了第三方咨询机构,对标行业20家同类企业,重新设计了“阶梯式激励方案”——完成80%指标拿基础奖励,超额部分额外提成,双方都接受了。独立董事的作用也很关键,他们不参与日常经营,能客观看待问题,很多企业规定“当监事会和总经理冲突时,独立董事需召开协调会,提出解决方案”。记住,别让冲突“发酵”,第三方介入能及时“止血”,避免小分歧变成大矛盾。

制度保障完善

协调工作不能只靠“人治”,得靠“法治”——用制度把好的做法固定下来,才能避免“人走政息”。我曾遇到一个企业,换了新监事长后,之前的沟通机制全废了:新监事长喜欢“突击检查”,总经理觉得“不尊重”,沟通效率直线下降。这就是制度缺失的后果——没有“规矩”,全凭“个人风格”,自然容易变。所以,企业一定要把“监事会与总经理协调机制”写进公司章程,或者单独制定《治理协作细则》,让协调工作有章可循。

制度设计要“接地气”,别搞“空中楼阁”。很多企业照搬上市公司的制度,结果“水土不服”——比如要求“每日沟通数据”,对中小企业来说根本没必要。我们帮客户设计制度时,会先问三个问题:企业规模多大?业务复杂不复杂?发展阶段如何?初创期企业,可以简化流程,重点抓“重大事项通报”;成熟期企业,则需要“全流程监督+协同”。比如某制造业龙头企业,制度里明确:“总经理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《经营报告》,附财务报表、重大合同清单;监事会每月10日前反馈《监督意见书》;若发现紧急问题,总经理需24小时内口头通报,2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说明。”这种“量化、可操作”的规定,比“加强沟通”这种空话管用多了。

制度“生命力”在于“执行”和“迭代”。定了制度不执行,等于白定;市场变了制度不变,等于作废。我们建议企业每年做一次“治理健康度评估”,用问卷、访谈等方式,收集监事会、总经理、董事会对协调工作的满意度,找出制度漏洞。比如某科技企业去年评估发现,“监事会列席总经理办公会”的规定形同虚设——因为总经理总说“议题敏感,监事会回避”,导致监督流于形式。后来我们调整制度:“凡涉及重大投资的会议,监事会必须列席;其他会议监事会可选择性参加,总经理需提前3天告知议题。”同时,把“监事会列席率”纳入总经理考核,今年上半年列席率就达到了100%。制度不是“一成不变”的,要根据企业发展“打补丁”,才能始终保持“有效性”。

总结与展望

监事会和总经理的协调,本质是“权力”与“责任”、“监督”与“信任”的平衡。通过职责边界厘清,让双方“不越界”;通过沟通机制构建,让双方“心连心”;通过监督执行协同,让双方“共进退”;通过冲突化解路径,让双方“化干戈为玉帛”;通过制度保障完善,让双方“有章可循”。这五个方面,环环相扣,缺一不可。股份公司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代表,治理水平直接关系到企业生死存亡。监事会和总经理协调好了,才能减少内耗、提升效率,让公司在市场竞争中“轻装上阵”。 未来,随着数字化、智能化的发展,监事会与总经理的协调也会迎来新变化——比如用AI分析经营数据,自动识别风险;用区块链技术确保信息不可篡改,减少监督成本。但无论技术怎么变,“以人为本”的治理内核不会变:监事会要放下“对立思维”,做总经理的“镜子”;总经理要打开“心扉”,主动接受监督。只有把“监督”当成“保护”,把“协作”当成“习惯”,企业才能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中行稳致远。

加喜财税见解总结

在服务股份公司的14年里,我们深刻体会到,监事会与总经理的协调不是“零和博弈”,而是“共生共赢”。加喜财税通过为超200家企业提供治理结构优化服务,总结出“清单明责、机制搭桥、文化聚力”的三步工作法:先梳理权责清单避免推诿,再建立沟通监督机制提升效率,最后培育“监督者支持执行、执行者理解监督”的治理文化。我们相信,只有让监事会和总经理成为“命运共同体”,企业才能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中行稳致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