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如何在年报中准确填写企业重大合同信息?

每到年报季,企业财务和负责信息披露的同事们总像经历一场“大考”——尤其是“重大合同信息”这一栏,填不好不仅可能引来监管问询,更会影响投资者对企业的判断。说实话,这事儿真马虎不得。我从事财税工作12年,帮企业办年报14年,见过太多因为合同信息填错导致的“后遗症”:有公司因为漏填关联方交易合同,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;有企业因为合同金额算错含税价,导致净利润数据偏差,股价应声下跌;甚至还有因为履行进度描述模糊,被质疑“业绩造假”的案例。这些问题的根源,往往不是能力不足,而是对“重大合同”的界定标准、填写逻辑、风险披露等关键环节把握不到位。今天,我就结合这些年的实战经验,和大家聊聊年报中重大合同信息填写的“避坑指南”,希望能帮大家少走弯路。

如何在年报中准确填写企业重大合同信息?

界定标准明边界

准确填写重大合同信息的第一步,是搞清楚“哪些合同算‘重大’”。很多企业容易犯一个错:要么把所有合同都堆上去,要么漏掉真正重要的。其实,“重大合同”的判断不是拍脑袋,得有明确的标准。根据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——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》(以下简称《年报准则》),重大合同通常指“可能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、经营成果、现金流量、持续经营能力、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”。这里的“重大影响”,具体可以从三个维度拆解:一是金额维度,比如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营收的10%以上;二是性质维度,比如关联方交易、担保合同、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合同;三是风险维度,比如可能引发重大诉讼、违约责任的合同。我之前有个客户,做新能源设备的,他们签了个5000万的销售合同,占去年营收的15%,但财务觉得“只是普通合同”,年报里没单独披露,结果被监管问询“为何未披露占营收15%的重大合同”,最后只能补充公告,白白折腾了一趟。

除了这些通用标准,不同行业还有特殊要求。比如建筑行业,“EPC总承包合同”就算重大,哪怕金额没到10%,因为周期长、不确定性大;金融行业的“借款合同”“担保合同”,哪怕金额不大,也必须披露,因为涉及或有负债。记得有次给一家建筑公司做年报审计,他们有个EPC合同金额8000万,占营收8%,没到10%,但我们还是建议他们披露,因为合同工期3年,已经履约30%,但客户支付进度滞后,存在重大违约风险。后来果然因为客户资金问题停工,年报里提前披露了风险,投资者反而没太大反应——毕竟“早说总比晚说好”。所以,判断重大合同不能只盯着金额“一刀切”,得结合行业特性、合同履行阶段、潜在风险综合评估。

还有一个容易踩的坑是“关联方合同”。很多企业觉得“关联方都是自己人”,合同信息随便填。其实关联方交易的披露要求更严,不仅要披露合同金额、履行进度,还要说明定价政策(比如是否公允)、对公司的影响。我见过一家上市公司,控股股东旗下的采购公司每年都和他们签采购合同,金额占营收20%,但年报里只写了“与关联方发生采购交易”,没写金额、定价依据,被监管质疑“关联方交易不透明”,最后责令整改。所以,关联方合同必须单独拎出来,按照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——关联方披露》的要求,把交易对方、交易内容、金额、定价政策、决策程序都写清楚,不能含糊。

合同梳理建台账

界定完“重大合同”,接下来就是“怎么管”这些合同。很多企业合同管理混乱:销售合同在销售部,采购合同在采购部,财务部可能只有复印件,年报要填的时候临时抱佛脚,难免漏填、错填。我建议企业建立重大合同动态台账

台账的更新频率也很重要。不能年报前才补,最好是实时或按月更新。比如合同签订后,业务部门第一时间把信息同步给财务;每个月末,财务和业务部门对一遍履行进度,比如“本月收到预收款300万,总合同金额1000万,履行进度30%”。我之前帮一家制造企业建台账时,他们销售部的同事总说“忙,顾不上”,结果年报填的时候,发现有个2000万的销售合同,客户已经付了1500万,但台账里还是“签订时进度0%,未收款”,差点漏填重大收入。后来我们定了规矩:“合同签订后3天内必须录入台账,每月最后一天核对进度”,再也没出过这种问题。台账就像企业的“合同体检表”,平时维护得好,年报时才能“心中有数”。

台账的形式也可以灵活,不一定非要用复杂的ERP系统。小企业用Excel就能搞定,设置好筛选、排序功能,比如按“合同金额”从高到低排序,一眼就能看出哪些合同是“重大中的重大”;按“履行进度”筛选,哪些合同快到期了、哪些可能违约,一目了然。我有个客户是贸易公司,用Excel台账管了5年,年报从未因为合同信息被问询过。当然,如果企业合同数量多、类型复杂,用专业的合同管理系统(比如“法大大”“契约锁”)更好,这些系统能自动抓取合同关键信息,设置风险预警(比如“合同到期前30天提醒”),还能和财务系统对接,自动生成年报数据。总之,台账的核心是动态、完整、可追溯,不管用什么工具,能达到这个目的就行。

关键信息填准确

台账建好了,年报里具体填哪些信息?《年报准则》要求,重大合同信息至少要包括:合同交易对方合同金额合同履行进度对公司的影响。这几项任何一个填错,都可能出问题。先说“交易对方”,必须写全称,不能写简称,尤其是上市公司、国企,对方是关联方的还要注明关联关系。我见过有个企业,合同对方是“XX科技有限公司”,年报里也这么写,结果监管问询“该科技公司和公司是什么关系?是否为关联方?”,一查发现是实际控制人亲戚的公司,属于关联方,但年报里没披露,只能补充公告。所以,交易对方的全称、关联关系,必须和工商登记公司章程里的信息一致,不能想当然。

然后是“合同金额”,这里最容易出错的是含税价和不含税价。很多业务部门签合同时只写总价,没区分含税不含税,财务填年报时直接把总价填上去,结果导致收入、成本数据偏差。比如销售合同金额1000万(含税13%),不含税金额是884.96万,如果年报里直接填1000万,收入就会多算115.04万,净利润跟着错。我之前审计时发现这个问题,问财务“为什么收入和增值税申报表对不上?”,她才说“合同没写含税不含税,我就按总价填了”。所以,合同金额必须按不含税金额填写,同时注明“含税金额XX万,税率XX%”,如果有多个税率(比如不同服务适用不同税率),要分别列示。另外,合同金额如果是“暂估金额”,比如还没最终结算的采购合同,要注明“暂估金额,最终以结算为准”,不能当成确定金额填。

“合同履行进度”是投资者最关心的部分,直接反映合同的“含金量”。填写时要分收入类合同成本类合同:收入类合同(比如销售合同)按“已确认收入/合同总金额”填写,比如总合同1000万,已交付产品并确认收入600万,就填“60%”;成本类合同(比如采购合同、工程合同)按“已发生成本/合同预计总成本”填写,比如工程合同预计总成本800万,已发生成本500万,就填“62.5%”。这里要注意,进度不能只写百分比,最好补充具体金额(“已确认收入600万,总合同金额1000万”),让投资者更清楚。我见过有个建筑公司,年报里写“重大工程合同履行进度80%”,但没写金额,投资者问“80%对应多少收入?”,公司回复“不便披露”,结果被质疑“进度造假”,股价大跌。所以,履行进度一定要具体、透明,能算的金额尽量算,不能算的也要说明原因。

披露逻辑要清晰

信息填好了,怎么在年报里“呈现”?很多企业喜欢把重大合同信息堆在“重要事项”里,东一句西一句,投资者看得云里雾里。其实重大合同的披露要有逻辑层次,先分类,再分述,最后总结影响。分类可以按合同类型(销售/采购/借款/担保等),也可以按重要性(金额从大到小)。比如先写“销售类重大合同”,列3个最大的,分别说明交易对方、金额、进度;再写“采购类重大合同”,列2个关键的原材料采购合同;最后写“其他重大合同”(比如担保合同)。这样分类清晰,投资者一眼就能看明白公司的合同结构。

每个合同的描述也要有逻辑,不能是“信息碎片的堆砌”。标准的描述结构应该是:合同基本情况+履行进展+对公司的影响。比如:“2023年5月,公司与A公司签订销售合同(合同编号:XXX),约定向A公司销售XX设备100台,不含税金额5000万元,履行期限为2023年6月至12月。截至2023年12月31日,公司已交付80台,确认收入4000万元,履行进度80%。该合同占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的25%,是公司本年度重要的收入来源,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。” 这样的描述包含了“谁、签了什么、进展如何、影响多大”,完整又有逻辑。我见过一个反面案例,某企业年报里写“重大销售合同金额3000万,履行50%”,没说对方是谁、什么产品、占营收比例,投资者根本判断不出这个合同的重要性,只能打电话问董秘,效率低还容易产生误解。

还有一个细节是信息披露的一致性。年报中的重大合同信息,要和公司其他公告(比如季报、临时公告)保持一致。比如某公司在三季度公告里说“重大销售合同预计全年确认收入2000万”,年报里就不能变成“实际确认收入1500万”而不说明原因。如果因为合同变更(比如对方违约减少采购)导致进度、金额变化,一定要在年报里解释清楚,比如“因A公司资金问题,原合同采购数量减少20%,全年确认收入调整为1600万,较原预计减少400万”。我之前帮一家公司处理过类似问题:他们年初公告了个重大采购合同,预计全年采购5000万,但年报里只采购了3000万,监管问询“为何未完成采购?”,公司解释“市场价格下跌,与供应商协商调整了采购量”,但因为年报里没写这个原因,被质疑“信息披露不及时”。后来我们补充了说明,才没进一步处罚。所以,信息披露要“前后呼应”,有变动必有解释,不能让投资者觉得“信息打架”。

风险提示不能少

重大合同不仅可能带来收益,也可能藏着风险。年报里如果只说好话,不提风险,很容易被监管“盯上”。《年报准则》明确要求,对“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”,要披露风险因素。比如销售合同里,客户财务状况恶化、可能逾期付款;采购合同里,供应商原材料涨价、无法按时交货;担保合同里,被担保方违约、公司可能承担连带责任。这些风险不能藏着掖着,要如实、具体地披露。

风险提示的写法也有讲究,不能只写“存在风险”,要写具体风险是什么、有多大、公司怎么应对。比如:“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(金额1亿元,期限2年),约定年利率6%,按季付息。截至2023年末,B公司已逾期2期利息,合计400万元。经公司多次催收,B公司表示将于2024年3月底前支付逾期利息。若B公司无法按时支付,公司将面临利息损失及诉讼风险,目前公司已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,并准备采取法律措施追偿。” 这样的提示包含了“风险事件(逾期付息)、风险影响(利息损失、诉讼)、应对措施(发律师函、准备诉讼)”,既真实又透明,投资者能清楚知道风险有多大,公司怎么处理。我见过一个企业,年报里写“担保合同存在风险”,但没说被担保方是谁、担保金额多少、逾期多久,投资者只能猜测“是不是出大问题了”,结果股价暴跌。后来公司补充公告,才稳住局面——早如实披露,何必折腾?

还有一种风险是合同不确定性,比如正在谈判的合同、尚未生效的合同,或者履行过程中存在重大变数的合同。这类合同如果金额重大,也要在年报里提示风险。比如:“公司正在与C公司洽谈重大销售合同,预计金额8000万元,占公司2023年营收的40%。截至目前,双方尚未就交货条款达成一致,合同能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。若合同最终未能签订,将对公司2024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。” 提示不确定性,不是“唱衰”公司,而是让投资者有合理的预期,避免“突然暴雷”。我之前有个客户,他们有个大单谈判了半年,快年底才签,但年报里没提“谈判中存在不确定性”,结果第二年单子黄了,业绩大幅下滑,投资者集体起诉公司“年报未提示风险”,赔了不少钱。所以,有风险就说风险,哪怕只是“可能”,也比“瞒”着强。

争议处理有预案

企业经营中,合同争议难免,比如质量纠纷、付款违约、管辖权争议等。如果重大合同发生争议,年报里不仅要披露争议情况,还要说明处理进展、预计损失、对公司的影响。很多企业觉得“争议还没结果,年报里先不写”,这是大忌。监管对“未决诉讼”“重大合同纠纷”的披露要求很严格,不及时披露可能构成“虚假陈述”。我见过一个上市公司,因为和客户打官司(合同金额5000万),年报里没披露,结果第二年法院判赔3000万,股价直接跌停,证监会以“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”为由罚款了公司和相关责任人。

争议披露的核心是真实、完整、及时。真实,就是不说谎,争议金额、处理进展不能夸大也不能缩小;完整,就是要把争议的起因、目前进展(比如是否已起诉、是否在调解)、公司的诉求(比如要求赔偿、解除合同)都说清楚;及时,就是如果争议在年报报告期内已经发生,或者报告期末尚未解决,就必须在年报里披露,不能等“有了结果再说”。比如:“2023年8月,公司因D公司提供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,停止支付剩余合同款项200万元,D公司遂向法院起诉公司,要求支付款项及违约金,目前案件已开庭审理,尚未判决。公司认为D公司提供的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,已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,预计将向D公司提出反诉,若败诉,可能对公司利润造成一定影响。” 这样的披露,把“争议是什么、公司怎么做的、可能有什么后果”都写清楚了,投资者能自己判断风险。

除了披露,企业还要有争议处理预案。预案不是“写在纸上”的,而是要明确争议发生时,谁牵头(法务部)、谁配合(财务、业务部)、怎么处理(协商/诉讼/仲裁)、资金怎么安排(比如计提预计负债)。我之前帮一家外贸公司做合规检查,发现他们和海外客户的合同纠纷频发,但年报里总写“正在协商处理”,没具体进展。后来我们帮他们建了争议处理预案:合同签订前,法务部审查对方的履约能力;履行中,业务部每月跟踪客户付款情况;发生争议时,法务部3天内启动评估,10天内决定是否起诉,财务部同步计提预计负债。预案建好后,他们年报里的争议披露清晰多了,监管问询也少了。其实,争议不可怕,可怕的是“没准备、没预案”,年报里如实披露,反而能体现公司的“风控意识”,投资者可能更放心。

总结与前瞻

说了这么多,其实年报中重大合同信息填写的核心就八个字: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及时。界定标准是前提,台账管理是基础,关键信息是核心,披露逻辑是方法,风险提示是责任,争议处理是保障。这六个环节环环相扣,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,都可能让年报“失真”,给企业带来麻烦。我做了14年年报,见过太多“小错酿大祸”的案例,也见过不少“规范披露带来信任”的正面例子——比如某建筑公司,年报里把重大EPC合同的履行进度、风险、应对措施写得清清楚楚,投资者觉得“公司管理规范”,股价反而稳中有升。所以,别把重大合同信息填写当成“填表任务”,它是企业“透明度”的体现,也是和投资者沟通的“桥梁”。

未来,随着监管趋严和数字化发展,重大合同信息的披露要求会更高。比如监管部门可能会要求企业用区块链技术存证合同,确保数据不可篡改;或者通过AI工具自动识别重大合同,减少人工遗漏。对企业来说,与其“被动应付”,不如“主动升级”:平时加强合同管理,建好台账;年报前组织财务、法务、业务部门“交叉审核”,确保信息一致;遇到拿不准的问题,多和审计机构、监管机构沟通,别“想当然”。记住,年报不是“交差”,而是“交心”——用准确的信息告诉投资者“我们的合同靠谱,我们的业务扎实”,这才是年报的真正价值。

加喜财税作为深耕财税领域12年的专业服务机构,始终认为“重大合同信息是年报的‘晴雨表’”。我们见过太多企业因合同信息不规范披露导致的监管问询、投资者诉讼,也帮不少企业通过优化合同管理、完善披露流程,提升了年报质量和投资者信任。未来,我们将继续依托14年的实战经验,结合数字化工具,为企业提供“合同梳理-台账建立-披露审核-风险预警”全流程服务,帮助企业规避“填表风险”,让年报成为企业价值的“加分项”而非“减分项”。准确填写重大合同信息,不仅是合规要求,更是企业“练内功”的过程——管好合同,才能管好经营,走得更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