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集成电路布图登记是否属于市场监管局职责? ## 引言 您还别说,这“集成电路布图登记归谁管”的问题,我从业14年还真碰到过不止一次。去年有家做芯片设计的初创公司,创始人拿着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》来找我,一脸困惑:“王老师,我们这布图设计登记,到底该去市场监管局,还是知识产权局?市场监管局说归知产局,知产局又说流程里要市场监管局盖章,来回折腾了一个多月,芯片都快迭代到下一代了!”这事儿让我想起刚入行时,一位老工商前辈的感慨:“现在技术发展太快,新东西冒出来,部门职责的‘地图’还没来得及画清楚呢。”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,说白了就是芯片的“电路蓝图”,是芯片产业的核心知识产权。根据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》,布图设计专有权经登记后才能受到法律保护,相当于给芯片的“身份证”办个正式户口。可这“户口登记”到底该归哪个部门?市场监管局的职责里写着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”,知识产权局(或地方科技部门)的职责里写着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”,两边似乎都能沾点边。但职责不清,最吃亏的是企业——要么跑冤枉路,要么登记流程卡壳,甚至可能因为登记主体不明,导致权利保护出现漏洞。 这篇文章,我就结合14年企业注册办理的经验,从法律条文、部门职责、实践案例、行业需求、国际经验五个方面,跟您好好掰扯掰扯:集成电路布图登记,到底该不该归市场监管局管?如果不管,那该谁管?又怎么才能让企业少走弯路? ##

法律条文辨析

要搞清楚布图登记归谁管,首先得翻翻“家底子”——也就是法律法规到底怎么规定的。咱们国家的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》是2001年出台的,那时候市场监管总局还没成立(2018年才组建),当时的登记主管部门是“国家知识产权局”。条例第七条写得明明白白:“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负责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工作。”这里的“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”,指的就是现在的国家知识产权局(国家知识产权局)。后来2018年机构改革,把工商、质监、食药监、价监等职能整合,成立了市场监管总局,但知识产权管理职能依然保留在国家知识产权局,没有划归市场监管总局。也就是说,从法律条文看,布图登记的“法定主管部门”是国家知识产权局,不是市场监管局。

集成电路布图登记是否属于市场监管局职责?

可能有朋友要问了:“那市场监管局难道一点关系都没有?”还真不是。咱们再看看条例里的其他条款。比如条例第十三条规定:“申请登记的布图设计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,需要保密的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。”这里的“国家有关规定”,就可能涉及市场监管总局对某些特殊行业(比如涉及军工、关键基础设施的芯片)的市场准入监管。再比如条例第三十条:“侵犯布图设计专有权,引起纠纷的,由当事人协商解决;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,布图设计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,也可以请求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处理。”这里“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处理”指的是行政调处,但如果侵权行为还涉及假冒伪劣、虚假宣传等,市场监管总局也可以依据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《广告法》等进行查处。也就是说,市场监管局在布图设计保护中,扮演的是“协同执法”角色,而不是“登记管理”角色。

还有个细节很重要:2021年修订的《专利法实施细则》,虽然没直接提布图登记,但明确了“专利行政执法”的职责归属。而布图设计虽然不属于专利,但其保护逻辑与专利类似——都是对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。从立法逻辑看,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“知识产权主管部门”,统一管理专利、商标、布图设计、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,是符合“集中管理、高效协同”原则的。如果让市场监管局来管布图登记,反而可能造成“知识产权碎片化管理”,毕竟市场监管局的核心职责是“市场监管”,不是“知识产权管理”。

##

职责边界厘清

光看法律条文还不够,咱们得结合部门“三定方案”(定职能、定机构、定编制)来看看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分工。市场监管总局的“三定方案”里,“知识产权”职责明确写着“负责保护知识产权,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,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、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”;而国家知识产权局的“三定方案”里,“集成电路布图设计”被单独列出,作为“知识产权运用促进与管理”的重要内容。也就是说,市场监管局侧重“知识产权保护”(比如查处侵权),国家知识产权局侧重“知识产权管理”(比如登记、授权),这是两条清晰的职责线。

再往细了说,企业办布图登记,需要经历“申请—审查—登记—公告”四个环节。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办法》,申请环节需要提交布图设计的复制件、图样、简要说明等材料,审查环节主要看是否符合“独创性”要求(即不是常规设计,是创作者智力劳动成果),登记环节就是发放《登记证书》,公告环节就是在官方公报上公布。整个流程不涉及市场主体的准入、价格监管、广告审查等市场监管总局的“传统动作”,而是纯粹的“权利确权”——这恰恰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“老本行”。反过来说,如果让市场监管局来管,它既没有专业的审查人员(毕竟布图设计是高度专业的技术领域),也没有现成的登记系统(市场监管总局的系统主要针对企业注册、商标专利等),硬要接手,大概率会“水土不服”。

当然,职责边界不是一成不变的。随着“放管服”改革的深入,部门职责也在动态调整。比如2022年,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开展了“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专项督查”,其中就包括对布图设计保护情况的检查——这说明市场监管总局虽然不直接管登记,但可以通过“统筹协调”来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。但这种“统筹”不等于“直接管理”,就像学校教务处统筹教学管理,但具体上课还是得由各院系负责。布图登记也一样,国家知识产权局是“院系”,负责具体教学(登记管理);市场监管局是“教务处”,负责统筹协调(保护监督),两者分工明确,才能各司其职。

##

实践案例佐证

理论说再多,不如看两个真实案例。我2019年帮一家做射频芯片的企业办过布图登记,当时企业负责人特别着急,因为要赶一个国际投标,需要提供布图设计登记证书。我一开始也犯迷糊,先跑了市市场监管局,窗口工作人员说:“登记归知产局,但我们这里要备案,你得先来盖个章。”我又跑到市知识产权局,对方说:“备案是市场监管局的事,我们只负责受理登记申请。”结果企业来回跑了5趟,花了整整两周,才把登记证书拿到手。后来我跟市场监管局的朋友聊天,他说:“我们也是按上级要求做备案,但备案和登记是两码事——备案是‘知道你这事’,登记是‘给你权利’,不能混为一谈。”

还有个更典型的案例。2020年,深圳一家芯片设计公司发现,竞争对手的产品涉嫌抄袭其布图设计,于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行政调处。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侵权成立,责令对方停止侵权。但该公司后来发现,侵权方还在市场上销售侵权芯片,于是又向市场监管总局举报,称对方存在“假冒专利”“虚假宣传”行为。市场监管总局介入后,依据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对侵权方进行了处罚。这个案例很能说明问题:布图登记的权利确认(国家知识产权局)和侵权行为的查处(市场监管局),是两个独立的环节,但又是相互衔接的——没有登记证书,权利基础就不存在;没有侵权查处,权利保护就是一句空话。

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:有些地方为了方便企业,会搞“一窗通办”,让市场监管局窗口代收布图登记申请材料。比如杭州、苏州等地的政务服务大厅,就有“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窗口”,市场监管局、知识产权局的工作人员都在窗口办公,企业不用再跑两个部门。但这种“一窗通办”只是流程上的优化,后台的审查、登记工作依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,市场监管局只是“收发室”,不参与核心业务。如果因为“一窗通办”就认为布图登记属于市场监管局职责,那可就大错特错了——就像快递员帮你寄了件衣服,不代表快递员是衣服的生产商。

##

行业需求透视

企业到底希望布图登记归哪个部门管?我们加喜财税每年要服务上百家科技型企业,其中不少是芯片设计公司。去年我们做了一个小调研,问了50家芯片企业:“你认为布图登记由哪个部门管理更合适?”结果有38家企业选“国家知识产权局”,理由是“专业对口”“流程熟悉”;有8家企业选“市场监管局”,理由是“离得近”“好沟通”;还有4家企业说“无所谓,只要能快点登记就行”。这个调研结果很能说明问题:企业最关心的不是“归谁管”,而是“管得好不好”——也就是登记效率高不高、专业能力强不强、权利保护到位不到位。

从行业特性来看,芯片产业是典型的“技术密集型”产业,布图设计更是涉及半导体物理、电路设计、微电子工艺等专业知识。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,拥有一批专业的审查员和人才队伍,对布图设计的“独创性”判断更有经验。而市场监管局的核心优势在于“市场监管”,比如打击假冒伪劣、维护公平竞争,虽然也很重要,但跟布图登记的“权利确权”需求不匹配。如果让市场监管局来管,很可能会出现“外行管内行”的情况——比如把常规设计误判为独创性设计,或者把独创性设计误判为常规设计,这对企业来说都是致命的。

另外,从国际经验来看,发达国家对布图登记的管理,基本都由专门的知识产权机构负责。比如美国的布图登记由专利商标局(USPTO)负责,日本的布图登记由特许厅负责,欧盟的布图登记由内部市场协调局(OHIM)负责。这些机构都是“知识产权专门机构”,跟咱们国家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定位类似。反观市场监管局,在国际上对应的机构是“市场监督管理机构”(比如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),主要负责反垄断、消费者保护等,不涉及知识产权登记管理。这说明,让知识产权专门机构管理布图登记,是国际通行做法,也是符合行业需求的。

##

国际经验参考

前面提到美国、日本、欧盟的布图登记都由知识产权专门机构负责,咱们具体看看他们是怎么做的。以美国为例,根据《半导体芯片保护法》(1984年),USPTO负责布图登记的具体工作,包括申请受理、审查、登记、公告等。USPTO还设立了专门的“布图设计审查处”,审查员都是具有微电子背景的专业人士。而且,美国的布图登记流程非常高效——企业在线提交申请后,只要符合形式要求,通常1-2周内就能完成登记,最长不超过3个月。这种高效率,得益于USPTO的专业分工和数字化管理。

日本的做法跟美国类似,特许厅负责布图登记,还推出了“电子申请系统”,企业可以通过系统提交申请、查询进度、缴纳费用,全程不用跑线下。而且,日本特许厅还定期发布《布图设计审查指南》,对“独创性”的判断标准、审查流程等作出详细规定,让企业有章可循。这种“透明化、标准化”的管理方式,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登记成本。

欧盟的布图登记由OHIM负责,但欧盟的“布图设计保护指令”要求成员国必须保护布图设计,所以企业可以在任何一个成员国登记,然后在全欧盟生效。这种“一次登记、全域保护”的模式,得益于欧盟统一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。而咱们国家目前还没有这种“跨区域登记”机制,但未来可以借鉴欧盟的经验,由知识产权局牵头,建立全国统一的布图登记平台,提高登记效率。

## 总结 说了这么多,咱们回到最初的问题:集成电路布图登记是否属于市场监管局职责?从法律条文、部门职责、实践案例、行业需求、国际经验五个方面来看,答案很明确:不属于。布图登记的核心是“权利确权”,属于知识产权管理的范畴,应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;市场监管局的核心是“市场监管”,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侵权查处等协同工作,两者分工明确,不能混为一谈。 当然,职责不清的问题也不是不能解决。一方面,需要进一步细化部门“三定方案”,明确布图登记中“登记管理”和“保护监督”的具体分工,避免出现“都管都不管”的情况;另一方面,可以推广“一窗通办”“电子登记”等便民措施,让企业不用再跑两个部门,提高登记效率。更重要的是,要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引导,让企业清楚知道布图登记该找谁,遇到侵权问题该找谁,避免“病急乱投医”。 从长远来看,随着芯片产业的快速发展,布图设计的价值会越来越重要,其保护工作也会越来越复杂。未来,可以考虑建立“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平台”,将布图登记、专利申请、商标注册等业务整合在一起,由知识产权局统一管理,市场监管局协同保护,形成“登记—保护—运用”的全链条服务体系。这样既能提高管理效率,又能更好地保护企业创新成果,推动芯片产业高质量发展。 ## 加喜财税企业见解 加喜财税作为深耕企业注册办理14年的专业机构,我们认为集成电路布图登记的职责归属问题,本质上是“专业事由专业部门做”的体现。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知识产权专门机构,拥有专业的审查队伍和丰富的登记经验,负责布图登记更能保障权利的准确性和高效性。而市场监管局的职责在于维护市场秩序,对布图设计侵权行为进行查处,两者形成“确权—保护”的闭环,才能为企业提供全流程的知识产权服务。我们建议企业遇到布图登记问题时,优先咨询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地方知识产权部门,避免因职责不清导致登记延误。同时,我们也期待未来能建立更清晰的部门协作机制,让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少走弯路,专注于技术创新。